《自评报告》是审核评估的重要材料之一。《自评报告》撰写的质量不仅反映参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状态,也反映参评学校对审核评估的态度与重视程度,还可以看出学校能否客观清醒地认识自己,是否具有驾驭和反思自身发展的自省能力和水平。
《自评报告》的撰写是建立在学校全面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,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,对学校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、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,由此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。
《自评报告》的形成,需经过学校自上而下、自下而上相结合,反复修改完善,也是凝聚共识的过程。自评报告》要重点阐述学校是 “怎么说的”“怎么做的”“做得怎么样”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”“改进效果如何” 等等。高校撰写《自评报告》时,不得修改一级、二级标题,指标不能少,重点不能丢,同时还要避免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。
《自评报告》主要内容包括“学校简介”“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况”“学校自评结果”三部分。“学校自评结果”表述按照二级指标展开,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。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”对应到一级指标来写,问题具体表现描述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。《自评报告》中的数据应与《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》中的数据一致,如果由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不同而导致数据不一致,学校须在《自评报告》后面附简要说明。
承担教育部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试点、“双一流”建设等项目的高校要对项目完成情况作专项总结,对照目标任务,认真总结项目的完成情况, 对建设目标任务尚未完成的要进行原因分析,提出今后工作举措和实施计划。
学校要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提供支撑《自评报告》撰写内容的相关材料,包括管理文件、教学资料、各类记录性材料、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。 学校提供的支撑材料应真实可信,其中目录或索引附在《自评报告》后,并在报告中的二级审核指标后面分别列出相关支撑材料索引,便于专家审读《自评报告》时查阅。支撑材料原文电子版应提交到评估系统中,对于难以(或不便)提交到评估系统的原始支撑材料,应分类归档保存,以便专家入校评估时查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