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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医科大学教学专项检查制度

作者:教学督导评价处   时间:日期:2019-03-12 00:00:00   点击数:

开展教学专项检查旨在依据我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、教学管理目标和教学规程要求,对我校教学情况进行分批分类的检测、考察,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,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,改进教学和管理。

1、专项检查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牵头,教学监督评价处负责实施。

2、每学期要进行1—2次专项检查,专项检查可与教学检查交叉开展。

3、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:教学文件及资料、教学大纲、、授课计划、教案、课件、毕业论文、试卷、教师授课情况、集体备课情况、教风学风教学纪律情况、考风考纪情况、教学服务情况等。

1、专项检查结果由教学监督评价处汇总、统计、整理、存档。

2、教学监督评价处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,接到反馈结果后,各部门提出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方案,实施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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